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涵盖基金设立、募资、运行、退出全流程,提出25条具体措施。一是总体要求,提出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二是找准定位,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明确基金定位,优化产业投资类基金功能,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类基金,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三是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明确对基金设立的分级管理要求,完善不同类型基金差异化管理机制。四是加强统筹,整合优化布局。明确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形成合力,省级政府加强本地区基金统筹管理,加强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五是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规范基金运作管理,优化基金投资方式,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作用,健全基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优化基金发展环境。六是优化退出机制,促进投资良性循环。规范基金退出管理,拓宽基金退出渠道,完善基金退出机制。七是强化内控建设,防范化解风险。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严肃财经纪律。八是加强组织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提到,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壮大耐心资本,更大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
“发展壮大耐心资本,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指导意见》明确,要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具体包括:一是合理确定政府投资基金存续期,发挥基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二是积极引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出资,壮大耐心资本。三是在需要长期布局的领域,政府投资基金可采取接续投资方式,确保投资延续性。四是优化政府出资比例调整机制,提振市场投资信心。对创业投资类基金,可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
LP投顾创始人、创投行业专家国立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提出的诸多政策措施,对于各类政府投资基金未来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同时,预计后续配套政策和细则也在酝酿和落实中。
“此次《指导意见》的亮点之一在于明确了对政府投资基金分类管理导向,将政府投资基金分为产业基金和创投基金两类,给予不同的政策支持和功能属性,体现了对创投基金的鼓励态度,有利于支持引导更多资金投早、小,在市场失灵领域发挥引导作用。”国立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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