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按“出让金额”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日前,江西省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奉新县梧岗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该项目保有资源储量约1.05亿吨,生产规模为建筑用石料500万吨/年、瓷土18.76万吨/年,拟出让年限21年(含1年基建期),挂牌起始价约1.66亿元,起拍成本约1.58元/吨,2024年11月28日10时起拍。
该矿位于奉新县罗市镇境内,行政区划属宜春市奉新县罗市镇梧岗村,开采面积0.4966平方千米,开采主矿种为建筑用石料花岗岩。本次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按“出让金额”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1、按矿业权出让金额形式征收部分:首次缴纳比例为成交价的20%,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竞得人自愿缴纳比例超过20%的除外。其中,矿山生产规模为小型的,均摊征收年限为3年,矿山生产规模为中型及以上的,均摊征收年限为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采矿权人自愿提前缴清的除外。
2、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部分:一次性缴纳本次拍卖竞争确定的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开采时,每年按照矿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的陶瓷土(原矿产品)3.1%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出让收益=矿产品年度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陶瓷土(原矿产品)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