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加大建筑石料(砂石土矿)矿业权投放力度,对计划年内开工的重大交通项目建设需新设大型石料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不受年度出让计划限制。
砂石骨料网消息,日前,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加大建筑石料(砂石土矿)矿业权投放力度,对计划年内开工的重大交通项目建设需新设大型石料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不受年度出让计划限制。
据了解,湖北作为传统砂石生产基地以及长三角砂石的重要输出地,华新水泥、中电建、娲石矿投等多家大型央企国企、建材企业均在此布局。(详见:《【熠熠生辉】长江流域砂石标杆企业-湖北:传统砂石生产重地》)
另据砂石骨料网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底,仅湖北沿江地区的砂石在产及新出让产能合计69690万吨/年(约7亿吨/年)。
2023年至今,湖北省又已挂牌出让砂石类采矿权35宗,总储量约18.6亿吨;成功出让砂石类采矿权23宗,出让总储量约11.5亿吨,合计年产能7160万吨。待新出让产能全部释放,或将完全覆盖核心城市及供应城市的砂石总需求。
目前,已有不少业内人士担忧未来湖北地区砂石产能过剩。未来,过多的大型矿权释放,或将加速产能全面过剩。此次,政策的发布,湖北地区将加大建筑石料(砂石土矿)矿业权投放力度,当地企业竞争或进一步加大。
另外,该政策对计划年内开工的重大交通项目建设需新设大型石料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不受年度出让计划限制;未纳入当地矿产资源规划的,支持调整规划,采矿期限按实际生产规模设定。
政策明确,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动用砂石土矿的管理。对经批准设立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等建设项目,在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不含临时用地)范围内,因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石料(砂石土矿)可直接用于该工程建设,不用办理采矿许可证。上述自用仍有剩余的砂石土矿,由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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