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朝韩联手对日索赔甲午战争三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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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卞洪登 日期:2025.12.24 资讯来源:卞眼观天下 浏览人次:614 |
甲午战争,是指19世纪末日本侵略中国和朝鲜的战争。按中国干支纪年,战争爆发的1894年为甲午年,故称甲午战争。日本称“日清战争”,朝鲜半岛称“清日战争”,西方国家称“第一次中日战争”。
一、日本侵朝中国协助抗日失败
1868年,日本通过明治维新,“脱亚入欧”,开始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国力日渐强盛。当时的日本,正交叉进行两次工业革命,1888年,日本产业革命出现高潮,因此急需对外的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但日本作为一个岛国,国内本身就资源匮乏、市场狭小,加之国内封建残余势力的浓厚及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的尖锐,因此以天皇为首的日本统治集团急于从对外扩张中寻求出路。
1887年,日本参谋本部制定了所谓“清国征讨策略”,逐渐演化为以侵略中国为中心的“大陆政策”。其第一步是攻占台湾,第二步是吞并朝鲜,第三步是进军满蒙,第四步是灭亡中国,第五步是征服亚洲,称霸世界,实现所谓的“八纮一宇”。而甲午战争就是日本实现“大陆政策”前两个步骤的重要环节,由于其自身实力资源都不具备相应条件,所以实行以战养战的策略来达到目标的实现。
1894年,朝鲜爆发东学党起义,朝鲜政府军节节败退,被迫向宗主国清朝乞援,日本乘机派兵到朝鲜,蓄意挑起战争。
1894年7月25日丰岛海战爆发,甲午战争开始,由于日本蓄谋已久,中国援助朝鲜战败、北洋水师全军覆没告终。中国清朝政府迫于日本军国主义的军事压力,1895年4月17日签订了《马关条约》。朝鲜变成了日本枪炮压迫下的傀儡王国。
甲午战争的结果给中华民族带来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大大加深了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另一方面则使日本国力更为强大,为其跻身列强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中日签订马关条约,李鸿章赴日本谈判遇刺
李鸿章在马关遭到日本浪人刺伤风波平息后,日方代表以胜利者的姿态,继续进行威胁和讹诈。美国顾问科士达则想方设法怂恿李鸿章赶快接受条件,以便从中渔利。在1895年4月1日举行的第四轮谈判中,日方提出十分苛刻的议和条款,要求中方在三到四日内答复,主要包括:
一、确认朝鲜独立;
二、中国向日本赔偿军费库平银三亿两;
三、中国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辽东半岛给日本;
四、中国向日本开放北京、沙市、重庆、苏州、杭州、湘潭和梧州七处通商口岸;
长江、西江、吴淞江及运河等内河航行权范围;
五、日本驻军地点及所需军费。
李鸿章对日本的狮子大开口大为震惊,他一面奏报朝廷,一面对除“确认朝鲜独立”以外的条款进行逐条驳斥,并采取拖延战术。其后在日本的要求下,清廷改命李经方为全权大臣,随李鸿章一起议约。伊藤博文则在4月8日约见李经方,警告他一旦谈判破裂,“北京之安危亦有不忍言者”,要求尽快接受日方条件。 4月9日,中方将条约修正案交予日方,修改内容主要是将赔款减为1亿两和缩小辽东半岛的割让范围。次日(4月10日)举行的第五轮谈判中,伊藤博文提出日方的最后修正案,其中对辽东半岛的割让范围适当收缩,赔款减为2亿两,通商口岸减为4处,这是日本根据西方国家的态度做出的一点让步,但仍十分苛刻。伊藤对李鸿章说:“中堂见我此次节略,但有允、不允两句话而已。”李鸿章问:“难道不准分辩?”伊藤博文回答:“只管辩论,但不能减少。” 此间,李鸿章每日给总理衙门发回大量电文报告会谈进展情况,往来的电报均被日方截获破译。
伊藤由此完全掌握了清政府决意回避谈判破裂局面的底线,同时也意识到拖延谈判对日本不利,故采取了更加强硬的立场。而清廷则一直对日本提出的要求束手无策,几番折冲后看见事情已无回旋余地,遂于4月14日电谕李鸿章:““原冀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如竟无可商改,即遵前旨,与之定约”。
三、清政府为抗日援朝付出了2.3亿两白银
4月15日,中日双方举行最后一轮(第六轮)谈判,会谈从2时半延续到7时半,其间李鸿章苦苦哀求减轻勒索,但均遭拒绝。陆奥宗光对此记录道:“会见的时间虽长,散会时已到上灯时间,而其结果,他(李鸿章)惟有完全接受我方的要求。李鸿章自到马关以来,从来没有像今天会晤这样不惜费尽唇舌进行辩论的。他也许已经知道我方决意的主要部分不能变动,所以在本日的会谈中,只是在枝节问题上斤斤计较不已。例如最初要求从赔款二万万两中削减五千万两;看见达不到目的,又要求减少二千万两。甚至最后竟向伊藤全权哀求,以此少许之减额,赠作回国的旅费。此种举动,如从他的地位来说,不无失态,但可能是出于‘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的意思。”
1895年4月17日(农历三月二十三日)上午11时40分,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日本在马关春帆楼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其主要内容包括:中国承认朝鲜独立;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与辽东半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允许日本人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1895年5月8日(农历四月十四日 ),中日两国在芝罘(今山东烟台)交换两国皇帝的批准书,条约正式生效。
1941年12月9日,当时代表中国的国民政府主席林森正式对日宣战,宣战文公开宣告:“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据此,《马关条约》亦宣告失效。
四、日本以“日韩合并”为名奴役韩国35年
1910年《日韩合并条约》签订后,朝鲜半岛彻底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朝鲜人民在此后36年里失去了国家主权,成为被殖民统治的“亡国奴”,直至1945年日本战败。这段殖民统治对朝鲜民族的影响是全方位且极其深重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政治与社会层面:主权丧失,大韩帝国灭亡,国家主权被日本完全剥夺,日本在京城(今首尔)设立“朝鲜总督府”实行殖民统治。殖民当局制定“思想矫正法”,对稍有爱国意识者即以“思想犯”论处,进行无情镇压。
经济与资源层面:资源掠夺,日本将朝鲜半岛作为原料产地和商品市场,疯狂掠夺矿产、粮食等资源,输往本土。尤其是二战期间,大量朝鲜劳工被强征至日本本土或占领区,在矿山(如北海道的“章鱼屋”、军舰岛)、军事工程等地从事高危、非人的苦役,遭受残酷剥削。
文化与民族性层面:民族同化(“皇民化”):推行“内鲜一体”政策,旨在消灭朝鲜民族认同;语言剥夺:逐步取消学校中的朝鲜语教育,禁止公开使用朝鲜语; 历史抹杀:查禁、焚毁大量朝鲜历史地理书籍,企图抹去民族记忆;“创氏改姓”:强制朝鲜人改用日本式姓名,从文化根源上进行摧残。
人身与战争层面:兵役与“慰安妇”:二战中,30万朝鲜青年被强征入伍,充当炮灰战死他乡;10多万朝鲜女性被强征为日军“慰安妇”,遭受身心双重摧残。
在日韩合并后,不愿当亡国奴的金日成,带着金哲柱,金英柱两个弟弟一起逃亡到中国延边打游击。后来二弟金哲柱被日本人围剿枪杀。换句话说,对于朝鲜国家缔造者金日成弟弟二皇叔级别的人,战死在中国延边抗日第一线的人,就应该血债来用血来偿!让小日本赔它个倾家荡产。
五、中朝韩应联手对日索赔三万亿美元
1895年,中朝韩多地被日本军国主义占领后,分别受到了以下侵略和勒索:
1、清朝北洋舰队全军覆没,超3000万两白银投资养护的近百条军舰,除了被击沉的之外,全部被日本皇军掠夺抢走。
2、清朝3万多新军战士死在朝鲜和辽东、胶东三大战场上。
3、日本在旅顺制造了屠杀百姓万人坑。
4、日本逼迫清政府赔偿2亿两战争损失费。
5、日本逼迫清政府3000万两赎辽费。
6、日本随后还敲诈勒索了白银成色不足的2000万两补偿费。
7、朝鲜半岛全境沦为亡国奴的精神补偿费。
8、朝鲜半岛全境矿山被日本盗采无数补偿会。
9、朝鲜和韩国30万精壮青年当炮灰的补偿费。
10、朝鲜10万慰安妇的精神赔偿费。
中朝韩联手对日索赔3万亿美元,其中朝韩分得一万亿美元,中国应得甲午战争索赔2万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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